金庸世界里的剑圣好消息,2023年武汉江夏区将发放购车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以获取,具体2023江夏区购车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出炉,详见正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开展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振江夏区工业经济,拉动“江夏造”乘用车消费,促进我区汽车产业平稳发展,经江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江夏造”汽车消费补贴实施“扩面提标”,现就我区2022年6月14日发布的《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一)扩展补贴对象。将原细则第一条第一款“补贴对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不含营运车辆)”扩展为“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目录见附表1)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不含营运车辆)”。
(二)扩展补贴条件。对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落户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拉动“江夏造”乘用车生产,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开展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的补充通知》(鄂财函〔2022〕198号)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三)提高补贴标准。将原细则第一条第二款“补贴标准”“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燃油乘用车给予每辆3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每辆5000元一次性补贴”,提高为“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燃油乘用车给予每辆5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每辆10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扩展经销网点。将原经销网点由武汉市14个扩充至全湖北省43个(详见附表2)。
(五)明确实施期限。将《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七)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8月31日仍按原政策执行,补贴标准提高部分不予追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市出台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拉动“江夏造”乘用车消费,促进区内汽车产业平稳发展,大力提振工业经济,我区拟实施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政策,现制定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目录见附件1、经销商网点见附件2)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不含营运车辆)。
(二)补贴条件。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江夏区车管所上牌落户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总额度1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补贴标准。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燃油乘用车给予每辆3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每辆5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补贴方式。江夏区汽车生产企业于消费者车辆上牌且申请材料齐备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先行将财政补贴资金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向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信息化局统一申报车辆补贴资金。
在江夏区注册的乘用车生产企业,作为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开展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江夏区于2023年3月份发布通知启动并集中办理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申报主体应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3.消费者购车凭证及享受江夏区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凭证。(凭证资料包括: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补贴资金转账凭证)。
江夏区科经局对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车辆申报的补贴金额是否准确等。
区科经局联合区公安交通部门、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车辆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之后将形成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并在江夏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将针对存在异议的材料进行重新联合审查;公示无异议,将及时提交区政府领导审定。
区政府领导审定后,由区科经局向区财政局请领补贴资金,并及时将专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一)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及时向消费者以准确且不让任何第三方产生歧义或误解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可获得的汽车消费财政补贴政策以及补贴前后的车辆销售价格。
(二)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和补充有关资料;由于申报主体自身原因未能及时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造成无法享受补贴的,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对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法追回有关资金,终止该企业申报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和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查处。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或补贴资金总额度用完之日,任一先到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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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区2023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2023年武汉江夏区购车补贴发放方式已经公布,先由企业垫付,后期再统一申报车辆补贴资金,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政策,2023年武汉江夏区将对符合条件的购车人员发放购车补贴,本文将为您介绍武汉江夏区购车补贴条件及补贴对象,一起来了解。
好消息,2022年武汉又有购车补贴可以申领啦,不仅有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还有武汉各区推出的购车补贴政策噢,具体详见正文。
好消息,2022年武汉将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购车补贴,本文将为您介绍当前各种武汉买车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一起来了解。
2022年,武汉陆续出台各种购车补贴政策,包括以旧换新补贴、经开区一次性购车补贴、江夏区购车补贴等,本文将为您介绍武汉购车补贴申请条件,一起来了解。
2022年武汉汽车补贴政策已经陆续发布,根据补贴细则,武汉汽车补贴结束时间大多为年底,具体以政策实施为准。
好消息,2022年武汉购车补贴政策已经陆续出台,本文将为您带来最新的2022年武汉购车补贴政策及指南,一起来了解!
注意啦,2022年武汉多个区发布政策,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购车补贴,具体2022武汉各区购买汽车补贴政策汇总请看正文。
好消息,2022年在武汉买车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购车补贴,具体武汉买车政府补贴标准请看正文说明。
根据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消息,2022年江夏区将发放购车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不含营运车辆),具体江夏区购车补
为拉动“江夏造”乘用车消费,促进区内汽车产业平稳发展,武汉江夏区拟实施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政策,根据相关政策,武汉江夏区购车补贴标准已经出炉,一起来看看武汉江夏区购车补贴多少钱吧。
2022年武汉江夏区拟实施汽车消费财政补贴政策,部分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可以享受,本文将为您带来武汉江夏区购车补贴车型目录,一起来了解。
【导语】:好消息,2023年武汉江夏区将发放购车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以获取,具体2023江夏区购车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出炉,详见正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开展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振江夏区工业经济,拉动“江夏造”乘用车消费,促进我区汽车产业平稳发展,经江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江夏造”汽车消费补贴实施“扩面提标”,现就我区2022年6月14日发布的《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一)扩展补贴对象。将原细则第一条第一款“补贴对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不含营运车辆)”扩展为“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目录见附表1)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不含营运车辆)”。
(二)扩展补贴条件。对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落户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拉动“江夏造”乘用车生产,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开展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的补充通知》(鄂财函〔2022〕198号)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三)提高补贴标准。将原细则第一条第二款“补贴标准”“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燃油乘用车给予每辆3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每辆5000元一次性补贴”,提高为“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燃油乘用车给予每辆5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每辆10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扩展经销网点。将原经销网点由武汉市14个扩充至全湖北省43个(详见附表2)。
(五)明确实施期限。将《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七)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8月31日仍按原政策执行,补贴标准提高部分不予追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市出台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拉动“江夏造”乘用车消费,促进区内汽车产业平稳发展,大力提振工业经济,我区拟实施2022年汽车消费财政补贴政策,现制定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目录见附件1、经销商网点见附件2)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不含营运车辆)。
(二)补贴条件。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江夏辖区企业生产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江夏区车管所上牌落户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总额度1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补贴标准。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燃油乘用车给予每辆3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每辆5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补贴方式。江夏区汽车生产企业于消费者车辆上牌且申请材料齐备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先行将财政补贴资金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向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信息化局统一申报车辆补贴资金。
在江夏区注册的乘用车生产企业,作为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开展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江夏区于2023年3月份发布通知启动并集中办理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申报主体应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3.消费者购车凭证及享受江夏区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凭证。(凭证资料包括:武汉市行政区域内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补贴资金转账凭证)。
江夏区科经局对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车辆申报的补贴金额是否准确等。
区科经局联合区公安交通部门、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车辆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之后将形成补贴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并在江夏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将针对存在异议的材料进行重新联合审查;公示无异议,将及时提交区政府领导审定。
区政府领导审定后,由区科经局向区财政局请领补贴资金,并及时将专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一)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及时向消费者以准确且不让任何第三方产生歧义或误解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可获得的汽车消费财政补贴政策以及补贴前后的车辆销售价格。
(二)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和补充有关资料;由于申报主体自身原因未能及时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造成无法享受补贴的,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应对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法追回有关资金,终止该企业申报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和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查处。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或补贴资金总额度用完之日,任一先到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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