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va5302020年5月22日16时26分许,三明往沙县快速路方向沙县新城隧道靠沙县出口100m处,发生多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1辆运载水泥熟料的货车侧翻,造成两辆小车被埋,初步查明,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正在调查分析之中。事故发生后,唐登杰省长、李德金副省长、田湘利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同时查明事故原因,控制肇事者,妥处善后。三明市委书记林兴禄、市长余红胜要求,要按照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施救,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该起事故发生在全国两会期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为认线”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在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当前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带来运能集中释放,交通流量增加明显,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压力持续增大。同时我市已进入主汛期,近期一段时间降雨明显增多雨量较大,安全风险和不利因素增多,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十分重大。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刻汲取泉州“3·7”事故、罗源“4·13”事故、沙县“5·22”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习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时刻警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我市山区特点和当前气候状况,针对道路运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尤其是行业管理部门“一把手”和企业“一把手”要带头抓安全,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调研督导、亲自抓隐患治理,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要严格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平安建设道路运输领域安全工作、道路货运及公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排查整治措施落实。尤其是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要举一反三,一是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自查。重点要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等;车辆应急出口是否通畅,消防器材、安全锤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状态正常,车门应急开关是否有效;车辆动态监控和防止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对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要逐家排查,严防“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要加强公路路面巡查力度,尤其是地质灾害和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及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施工等路段,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日常养护管理,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同时,要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保障道路安全通行。三是要最大限度地将人员、车辆投放到路面,严把出城、上高速关口,加大路面治理力度,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拼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非法营运嫌疑车辆排查布控,加强对客货运、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四是要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公路治超巡查执法,同时充分运用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加大超载超限车辆的检查和查处力度,防止货车因超限超载侵害路产路权,酿成事故或扩大事故后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按照“五定”要求督促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规定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采取停电停产停运措施;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依法从严进行行政处罚。
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各项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强化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二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驾驶警示专题教育,以本次事故和福州罗源“4.13”及去年三元石马岬“4.5”两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为典型案例,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隧道内严禁超速、超车、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三是督促道路客运企业组织开展汛期雨季安全行车专题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职业道德、安全驾驶意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防御驾驶技能的培养。教育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沉着应对,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及时疏散旅客,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
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保持行政执法的高压态势,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要严管、严查、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应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媒介,广泛宣传近期各项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依托短信平台,向驾驶人特别是客货运驾驶人发送实用性强的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监管等单位的沟通联系,重点关注涉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相关舆论信息,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对涉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负面舆论炒作,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影响。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不利影响的应对和安全保障工作以及道路运输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发布路面提示警示内容,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020年5月22日16时26分许,三明往沙县快速路方向沙县新城隧道靠沙县出口100m处,发生多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1辆运载水泥熟料的货车侧翻,造成两辆小车被埋,初步查明,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正在调查分析之中。事故发生后,唐登杰省长、李德金副省长、田湘利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同时查明事故原因,控制肇事者,妥处善后。三明市委书记林兴禄、市长余红胜要求,要按照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施救,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该起事故发生在全国两会期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为认线”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在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当前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带来运能集中释放,交通流量增加明显,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压力持续增大。同时我市已进入主汛期,近期一段时间降雨明显增多雨量较大,安全风险和不利因素增多,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十分重大。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刻汲取泉州“3·7”事故、罗源“4·13”事故、沙县“5·22”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习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时刻警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我市山区特点和当前气候状况,针对道路运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尤其是行业管理部门“一把手”和企业“一把手”要带头抓安全,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调研督导、亲自抓隐患治理,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要严格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平安建设道路运输领域安全工作、道路货运及公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排查整治措施落实。尤其是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要举一反三,一是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自查。重点要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等;车辆应急出口是否通畅,消防器材、安全锤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状态正常,车门应急开关是否有效;车辆动态监控和防止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对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要逐家排查,严防“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要加强公路路面巡查力度,尤其是地质灾害和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及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施工等路段,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日常养护管理,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同时,要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保障道路安全通行。三是要最大限度地将人员、车辆投放到路面,严把出城、上高速关口,加大路面治理力度,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拼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非法营运嫌疑车辆排查布控,加强对客货运、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四是要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公路治超巡查执法,同时充分运用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加大超载超限车辆的检查和查处力度,防止货车因超限超载侵害路产路权,酿成事故或扩大事故后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按照“五定”要求督促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规定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采取停电停产停运措施;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依法从严进行行政处罚。
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各项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强化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二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驾驶员安全驾驶警示专题教育,以本次事故和福州罗源“4.13”及去年三元石马岬“4.5”两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为典型案例,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隧道内严禁超速、超车、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三是督促道路客运企业组织开展汛期雨季安全行车专题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职业道德、安全驾驶意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防御驾驶技能的培养。教育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沉着应对,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及时疏散旅客,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
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保持行政执法的高压态势,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要严管、严查、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应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媒介,广泛宣传近期各项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依托短信平台,向驾驶人特别是客货运驾驶人发送实用性强的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网络监管等单位的沟通联系,重点关注涉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相关舆论信息,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对涉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负面舆论炒作,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影响。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不利影响的应对和安全保障工作以及道路运输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发布路面提示警示内容,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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