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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团购礼物迟到 浪“慢”七夕叫人窝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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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5 23:08:06 | 【字体:小 大】 |
邓建国刘阳据厦门日报报道 明天就是七夕情人节了,记者从思明工商12315了解到,去年七夕期间,除了餐饮、购物消费外,与团购有关的投诉也倍增。工商部门今年为此提前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准备节日礼物时,记得要理性消费。
去年七夕当天,陈先生与女友到厦禾路某甜品店消费时,出示了其之前在网站上团购的该店的甜品布丁消费券。陈先生说,当时店内的柜台里明明摆放有布丁,商家却以其未事先预约为由拒绝提供商品。
网友小高在去年七夕的遭遇更让人愤怒。七夕前几天,他在某团购网站购买了某酒庄双人套餐,准备七夕约朋友过节,可是在七夕前一天却被告知活动取消了。后多次与商家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这并非是退钱的问题,如果是普通日子也就无所谓了。但是,到七夕前一天才出这种状况,让我们去哪里约会?”小高生气地说。
在我市某团购网论坛上,团友“小雪”也讲述了自己的一次“不爽”的七夕团购经历。“我去年在团购网站团购了178元七夕送花,在网站上选的是七夕前一日送货,但直到当日晚上六点花还没送到,第一次订花就这样我很气愤。”不仅如此,在收花未果的情况下,小雪拨打了送花网站及团购网站客服要求退款,送花网站当即表示已经撤单可以退款,可是团购网站客服却不同意退款。在工商部门介入下,小雪才最终拿回了退款。
工商人员指出,在一次正常的团购流程中,涉及团购网站、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商家以及消费者三方。而通常消费者在团购的过程中,相当于是与团购网站建立的买卖合同关系,而提供实物产品或服务的商家则算是履行义务的第三方。如果第三方的实物产品或服务,与消费者和团购网站的买卖合同约定有所不同,那么,团购网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觉得有必要,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第三方也就是商家进行追加赔偿。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遇到团购纠纷时,一定要注意对证据尤其是“电子证据”进行收集和保管。如团购网站页面、团购商品页面、电子商务订单以及团购券等。同时,在选择团购商品时,睁大眼睛,购买前留意商品的消费提示和附加条款,做到心中有数,才不会“哑巴吃黄连”。(记者 陈泥 通讯员 伊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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