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华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被罚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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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6 10:08:53 | 【字体:小 大】 |
黑道奶爸国语版9月30日,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作出尚综罚卫字﹝2022﹞第00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常熟市华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警告、处罚款10万元。
违法事实:你单位从事软性覆铜电子材料、6051聚酰亚胺薄膜制造、加工及其副产品二甲基乙酰胺销售,根据2019年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检测报告,你单位生产线存在N,N二甲基乙酰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你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徐卫忠、钱根元、聂秀玲、周中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你单位未按规定组织李永元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你单位未在存在职业危害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常熟市华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军,住所:常熟市尚湖镇翁家庄村。该公司曾因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2022年4月15日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苏环行罚字﹝2022﹞81第089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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