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emba浙江,杭州。小陈把价值150000余元的车子借给了前男友小张,小张转身就以50000元的价格把车子卖给了二手车行,车行说这事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小张却称:我自己做的事我自己会承担!
前段时间,小陈的前男友小张找到她,说是想借她的车用一下,小陈觉得虽然两人已经分手了,但总归还是朋友,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几天后,小陈也想用车了,就让小张把车开回来,可对方吞吞吐吐说不明白,就这样一直拖着。
后来,经多方打听,小陈才得知,原来车子已经被小张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车行,刚开始没有卖掉,只是抵押了3万元,后来不知为什么又卖掉了,车行后来补了2万元给小张。小陈不明白,自己是借款买的车,借款刚还清,绿本还没拿到手呢,又没有自己的证件和授权书,前男友又是怎么把车卖掉的呢?
带着疑虑,小陈找到了二手车行询问原因,车行称,小陈前男友是别人介绍过来卖车的,当时也核对了车辆的信息,他说他的身份证和驾驶证都丢了。
但车上有行驶证,后来又出示了保单,行驶证和保单确实都是姓陈的,当时以为就是他本人。
车款一共是9万,因为小张证件不齐,所以他们只给了小张5万,留下4万压着。
但小张并不赞同车行的说法,他说当时车行并没有核对信息,他也没有主动说,车行知道这车并不是他本人的,他说需要用钱周转,对方说可以收车,他才把车留下的。
车行表示,他们也是被小张给骗了,车已经卖到外地去了,小陈如果想拿车也行,不过要先拿5万过来。
小张也承认这事并没有跟小陈说,但当时也实在是没办法了才这么做的,过一周或者十天左右等拿到钱了,就把车要回来,并承诺,他自己做的事,自己会承担。
小陈说之前民警调解后,小张也曾这样说过,现在她已不再相信他了,所以,接下来她会走法律途径维权。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车为由,将小陈的车子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甚至还把价值15万的车子以5万的价格卖掉,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假如小张能迷途知返,及时把车子赎回来归还给小陈,并取得小陈的谅解,那小张就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假如小张仍然我行我素,小陈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小张的刑事责任,而小陈的车子价值1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所以,小张将面临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3、转让的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小陈是车子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张属于无权处分人,因此,小张在未经小陈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车子卖给二手车行,小陈有权追回。
而对于二手车买卖,车行是比较专业的,车行应该知道小张系无权处分人。同时小张未提供车辆绿本、驾驶证、以及小陈的授权书等,二手车行没有尽到审慎义务,其在收车时并不是善意的。
另外,二手车行以低价5万元收进价值15万元的车子,单从价格上看也是不合理的,而且,小陈对于此事并不知情,也没有同意小张这么做,更没有和二手车行签订车辆买卖合同,故二手车行对于买卖权不能善意取得。
因此,小陈可以提起诉讼,她的诉求会被予以支持,小张和二手车行应把原车辆返还给小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