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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价购车新骗局顺义这男子被判刑六年零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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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 12:55:55 | 【字体:小 大】 |
腾格尔离婚丧女内幕顺义一男子李某伙同他人宣称以赠油卡返差价方式购得低于市场价的车辆,后使用手段诱骗购车人无法拿回差价,李某涉嫌合同诈骗被诉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李某伙同他人对外宣称以赠送油卡等返还差价的方式,能够购买到低于市场价格的车辆,诱骗购车人签订合同,并通过隐瞒合同中需要购车人另行缴纳服务费的条款,致使购车人无法拿回差价,骗取购车人钱款,其行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诉至法院。
2019年7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某同他人在李某等人承租并修建的场地内,以北京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向购车人谎称可提供低价购车服务,需购车人预先按照远高于官方指导价的价格付款,待购得车辆后,将通过赠送油卡或用油卡折抵现金的方式返还差价。
上述被告人以此为由,诱骗购车人交付钱款并签订《汽车认购服务合同》,对于该合同中预先拟定且与购车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包括“支付购车款服务费用(购车款的百分之拾/贰拾)”“从购车日起四年内在甲方处购买全险”“所赠送的油卡或折现金额分四年返还”等,未以显著方式提示购车人注意,且通过不予明确介绍、催促阅看、误导等方式予以隐瞒。
被告人带领购车人前往4S店提取车辆后,方指出合同中存在上述条款,并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四年保险费等为由,对于购车人已交付的钱款不予返还。被告人李某等人以前述手段先后作案十四起,骗取贾某等十四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6万余元。
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其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够基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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