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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对汽车销售商开展培训 要求杜绝强制及变相搭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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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7 11:25:55 | 【字体:小 大】 |
天猫焕新活动(记者 赵宝辉)为规范青岛市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紧紧围绕“服务型执法”工作理念,5月11日,青岛市消保委组织召开了“青岛市家用汽车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通气会暨专题培训会”。青岛市近50家家用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负责人,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青岛市交通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部分区市消保委及青岛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副巡视员史日安到会并讲话。
通气会上,青岛市消保委通报了青岛市家用汽车消费投诉受理情况。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平台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3年3月期间,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家用汽车类咨询、投诉10403件(含重复投诉件)。其中,问题集中在汽车售后维修3476件(占33%)、不公平格式条款等合同纠纷1277件(占 12%)、汽车质量和三包990件(占10 %)、新能源汽车776件(占 8%)、二手车554件(占 5%)、其他问题3330件(占 32%)。其中,维修多次不能修好、购车约定金、新能源车续航里程、二手车虚假宣传等问题较为突出,新能源车投诉量占比越来越高。
会议中,参会企业代表就本单位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及售后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企业表示,通气会发布的投诉情况为企业发现自身问题、提升服务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企业将根据会议要求依法诚信经营,发挥好市场主体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规范汽车销售、维修行为,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汽车消费信心。青岛市交通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围绕各自职能,就企业如何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副巡视员史日安就汽车企业规范发展、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出了意见建议。首先要强化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企业对照通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履行好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妥善解决消费者的合法诉求。要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企业要定期组织职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实行明码标价、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坚决杜绝强制或者变相搭售、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另外,要争创岛城家用汽车界的“青岛优品”。今年,青岛市将全面启动“青岛优品”创建工程,希望家用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品质,积极参与“青岛优品”创建。
专题培训会上,青岛市消保委律师团成员上海市海华永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围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就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的三包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合理收费、格式合同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和答疑。
今后,青岛市消保委将立足主责主业,发挥好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以消费者关切为工作立足点,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用心、用情、用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质效,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为助推青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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