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角斗士贵所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的《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请予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申报材料,1)“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拟采用泰国Indorama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术,与公司现有环氧丙烷生产方式氯醇法存在明显区别,项目投产后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环氧丙烷产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2)“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拟采用甲醇和液氨作原料经气相催化反应生产甲胺,技术来源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NMP是锂电池最常用的正极粘结剂的配套溶剂,甲胺是NMP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料。3)本次募投项目所需原材料丙烯及异丁烷,主要通过前次募投项目来提供,本次募投项目系前次募投项目的延伸。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发行人技术水平等,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在原材料、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说明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市场应用情况、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等,公司从外部获取技术是否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3)按不同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及规划产能情况,结合细分市场空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及市场占有率、竞争对手产能及扩产安排、意向客户或订单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消化措施;(4)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发行人技术水平等,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包含“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和“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项目达产后的主要产品包括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以及甲胺。其中,环氧丙烷为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之一;甲基叔丁基醚(MTBE)作为优良的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和抗爆剂,市场需求量大,可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公司目前未生产或销售此产品;甲胺是N-甲基吡咯烷酮(NMP,锂电池最常用的正极粘结剂(PVDF)的配套溶剂)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原料,同时可消化公司的合成氨产能,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目前未生产或销售此产品。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烧碱、环氧丙烷等,其中现有产能的环氧丙烷采用氯醇法生产工艺。本次募投项目采用泰国Indorama公司的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术。本募投项目是公司环氧丙烷产能的进一步扩张和生产工艺的储备布局,生产工艺的多样化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主要生产工艺 以石灰乳做皂化剂,经氯醇化工序,皂化工序及精制工序制得环氧丙烷 采用叔丁烷过氧化物为环氧化剂,依次经过异丁烷过氧化、丙烯环氧化和叔丁醇脱水等工序制得环氧丙烷
优点 路线成熟、流程简单、对设备要求低,基建投资低,无引起市场干扰的联产品 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经济效益较高;克服了氯醇法三废污染严重、腐蚀大和氯资源需求较大等缺点
缺点 污染较严重,设备腐蚀较严重,产成品醛类杂质含量较高 工艺较复杂,工艺流程较长,对设备要求较高
公司目前未生产或销售甲胺产品。公司计划拓展下游的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领域,重点引进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下游项目,拓展产业链广度和深度,打造大型炼化/气化一体化基地。一方面,甲胺是一种属重要的有机中间体,它是农药、医药、国防化工、橡胶、制革、合成染料、化学纤维、表面活化剂、照相等工业的极其重要的原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预期可观。另一方面,甲胺是N-甲基吡咯烷酮(NMP)等下游工艺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原料,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消化公司合成氨装置产能,为后续产业链延伸奠定原料基础,从而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产出主要为丙烯和异丁烷。本次募投项目为“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新能源化学品 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项目产出为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以及甲胺。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所产产品存在明显差异。
“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所需原材料为丙烯及异丁烷,该项目投产后,将充分消化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出品丙烯及异丁烷,扩大公司环氧丙烷产能,进而实现公司产业链条的延伸。
一期项目主要产品为丙烯和异丁烷,其中丙烯可代替公司现有丙烯采购,同时对外销售。未来,随着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顺利投产,将充分消化公司一期丙烯产能及异丁烷产能,在该项目满产情况下,可消耗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出品丙烯30%的产能、异丁烷70%的产能,进而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本募投项目中拟采用甲醇和液氨作原料经气相催化反应生产甲胺。其中液氨由企业碳三碳四一期项目提供,甲醇可向园区周边企业进行采购,原料供应充足。
同时,甲胺作为N-甲基吡咯烷酮(NMP)等下游工艺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原料,该项目的投产将为公司后续在新材料产业的布局奠定原材料基础,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
公司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中丙烷脱氢(PDH)项目产生大量氢气,为消化项目所产副产品氢气,实现降本增效目标,公司新建合成氨装置,产能15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所产高纯液氨将用于对外出售及公司新能源甲胺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中采用甲醇和液氨作原料以3:1的比例经气相催化反应生产甲胺。其中液氨由公司合成氨装置提供,本次“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充分消化公司合成氨33%的产能。目前合成气化工和氨下游丙烯腈、己二腈等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液氨市场需求;同时,受新能源行业绿电-绿氢-绿氨产业快速发展的影响,液氨作为氢能载体,发展前景良好。
甲胺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为液氨和甲醇,其中甲醇可向园区周边企业进行采购,原料供应充足。同时,公司PO/MTBE装置投产之后,会消耗大量的甲醇(用于生产MTBE),甲胺项目所使用的甲醇可以和PO/MTBE共用,甲醇的存储成本和采购成本均会有所降低。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每年可消耗丙烷脱氢装置压缩机高压驱动蒸汽所产的低压蒸汽50万吨以上,实现蒸汽的充分利用,预计可提高蒸汽利用效益7,000万元以上。
2、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发行人技术水平等,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及烧碱,并配套生产环氧氯丙烷、二氯丙烷、氯丙烯、二氯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助剂产品、电子级氢氟酸、六氟磷酸锂、双氧水、电汽、粉煤灰砖、液氯、溴素、原盐等产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综合配套一体化氯碱工业产业链,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
1)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产业
根据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烧碱项目的规定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的烧碱产能采用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属于国家鼓励的产业类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现有环氧丙烷采用氯醇法工艺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第四项“石化化工”,第2条“……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不属于淘汰类项目。
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公司现有氯醇法环氧丙烷技术不断改造升级优化,结合环氧丙烷装置多年运行经验,公司对皂化工艺和闪蒸系统进行优化,增加了皂化残液中高沸物有机物的回收流程,降低了污水处理难度,减轻了环保压力,同时也降低了装置消耗;在原有余热回收基础上,优化系统换热流程,回收脱轻系统热量,节约了循环水用量;为解决尾气排放问题,将氯醇化尾气稀释,再经风机输送至粒碱熔盐炉作为助燃风焚烧;装置所有机泵全部采用变频控制技术,并对部分大流量机泵采用梯级配置模式,实现节电效果。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国家发改委及山东省相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具关于限制类现有生产能力的明确改造升级要求和期限要求。目前公司氯醇法环氧丙烷正常生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限制类第四项“石化化工”,第2条“……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而公司环氧氯丙烷采用甘油法工艺生产,非皂化法,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公司环氧氯丙烷的生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淘汰类第四项“石化化工”,第4条“……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公司电子级氢氟酸产能规模为年产6,000吨,产品主要用于半导体行业,不属于年产5,000吨以下且技术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氢氟酸,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公司电子级氢氟酸的生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⑤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丙稀、六氟磷酸锂、双氧水、二氯丙烯、电汽、粉煤灰砖、液氯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要产品包括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丙稀、六氟磷酸锂、双氧水、二氯丙烯、电汽、粉煤灰砖、液氯,公司目前在产以上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助剂产品主要为破乳剂、降粘剂、助排剂、水处理剂、乳化剂、农药助剂、消泡剂等,以上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2条“2、硫、钾、硼、锂、溴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磷矿选矿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中低品位磷矿、萤石矿采选与利用,磷矿、萤石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司溴素生产项目采用封闭式空气吹出法工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原盐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负责生产,主要自用于公司烧碱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限制类第十二项“轻工”,第16条“16、100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位于滨州市沾化区境内,西靠套尔河,北靠渤海湾南岸,位于“黄蓝两区”开发的腹地位,公司海盐产能低于100万吨/年,属于限制类项目。
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实现一水多用,盐化结合、盐养结合,创建生态产业化链条。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国家发改委及山东省相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具关于限制类现有生产能力的明确改造升级要求和期限要求。目前公司原盐正常生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 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指出: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同时,该文件亦指出:研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为先进产能创造更大市场空间。
公司在国内率先成功应用一次精制盐水膜过滤技术,盐水质量达到欧美先进水平,大幅提高了离子膜使用寿命和电流效率;公司在国内首家研发并成功运行膜法脱硝装置,大幅降低生产成本,避免了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得到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和国家工信部的大力推广。
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离子膜法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杆水平为315kgce/t,公司在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289.40kgce/t,连续七年荣获全国烧碱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整体能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所以,公司烧碱产能采用国家鼓励、推广的先进工艺技术,属于行业内的先进产能。
公司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氯醇法生产技术,在国内氯醇法生产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结合环氧丙烷装置多年运行经验,公司对皂化工艺和闪蒸系统进行优化,增加了皂化残液中高沸物有机物的回收流程,降低了污水处理难度,减轻了环保压力,同时也降低了装置消耗;在原有余热回收基础上,优化了各系统换热流程,回收脱轻系统热量,节约了循环水用量;为解决尾气排放问题,将氯醇化尾气稀释,再经风机输送至粒碱熔盐炉作为助燃风焚烧;装置所有机泵全部采用了变频控制技术,并对部分大流量机泵采用梯级配置模式,节电效果显著。
本次募投项目为“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和“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产出产品为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和甲胺。
1)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本募投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4条“4、10万吨/年及以上离子交换法双酚A、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万吨级己二腈生产装置,万吨级脂肪族异氰酸酯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类。
甲基叔丁基醚(MTBE)作为优良的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和抗爆剂,用于成品汽油生产,市场需求量较大。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过剩产能或淘汰、限制类项目。
目前新能源市场持续发展,属于国家重点支持产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过剩产能或淘汰、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从技术工艺来看,环氧丙烷生产工艺主要分为直接氧化法(HPPO)、共氧化法(POSM)和氯醇法(CHPO),其中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是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类。
本次募投项目之“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采用泰国Indorama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术,该技术在能耗物耗、三废排放等各项指标不断改善,代表当今环氧丙烷生产技术的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市场上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采用该技术生产环氧丙烷,运行效果符合预期。
本次募投项目之“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采用甲醇和液氨反应生产甲胺工艺技术,是甲胺市场主要生产工艺,整体工艺成熟,可通过改变催化剂种类或者调节甲醇和氨气比例的方式,对混合甲胺中三种产物的比例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出具《证明》:滨化股份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标准,未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环境影响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了污染物总量消减替代要求,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滨化股份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能够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和经营,未发现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亦未出现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污染的事件。
针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24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74.2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项目、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对污染物排放方面采用了先进、高效的环保治污设施,正常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自 2019 年1月1日起至今,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能够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和经营,未发现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亦未出现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污染的事件。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证明》:滨化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滨华新材料在本辖区内的各已建项目、在建项目以及 2022 年度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 项目”、“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规定的淘汰类或限制类企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滨化股份及滨华新材料已建项目、在建项目、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所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主要能源消耗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在原材料、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说明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市场应用情况、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等,公司从外部获取技术是否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在原材料、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说明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市场应用情况、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等
“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原材料主要为丙烯、异丁烷,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出为60万吨/年丙烯、80万吨/年异丁烷,可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原材料需求。
“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原材料主要为甲醇和液氨,其中甲醇由项目所在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产业园内及周边企业供应;液氨由公司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之合成氨装置提供。
“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采用泰国Indorama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术。公司已与泰国Indorama签署非独占和不可转让的技术转让合同。
“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采用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主要工艺流程包括主反应工序、精馏分离工序、尾气及甲醇回收工序。公司已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涉及专利技术许可及工艺包编制费、设计费等。
此外,公司现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水处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系列研发平台。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破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施产业链升级改造,主要产业链各环节技术和设备均已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保证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领先。公司具备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储备和支持。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将公司的研发能力转化为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长期从事有机、无机化工相关业务,在生产管理、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多年的经营中,公司培养了一批能力突出的骨干力量,该类员工在相关生产、研发和信息技术等业务领域都有多年的积累,为公司多年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和甲胺,均为基础化工原料,产品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销售渠道通畅。
针对环氧丙烷新增产能,公司已与河北地区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某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意向销售协议,共计20万吨/年,有利于新增产能顺利消化。
针对甲基叔丁基醚的新增产能,公司与北京地区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意向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除公司自用部分外,剩余产品由此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包销。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重要NMP生产商滨州某化工有限公司均位于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内。一甲胺作为 N-甲基吡咯烷酮(NMP,锂电池最常用的正极粘结剂(PVDF)的配套溶剂)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原料,公司与滨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约定:此化工企业承诺滨华新材料作为原料采购的最优选择,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与滨华新材料签约,通过上述合作意向书约定,对公司甲胺产能的消化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考虑到公司与该NMP生产商位置较近,后续公司计划敷设专项管线,加强产品绑定。
三甲胺做为饲料添加剂氯化胆碱和甜菜碱的主要原料,国内近80%的产能集中在山东周边企业,其中以山东银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巨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核心代表,后续公司将积极开拓上述企业,确保公司产能得到有效消化。
二甲胺作为原料主要用作二甲基甲酰胺、农药、医药等下游产业,本次募投项目二甲胺产能较低,考虑到采购距离近等因素,山东周边化工企业采购需求可有助于公司二甲胺产能消化。
“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采用泰国Indorama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术。经过持续的技术改进,泰国Indorama公司的此工艺技术在能耗物耗、三废排放等各项指标不断改善,代表当今环氧丙烷生产技术的国际先进水平之一。与氯醇法工艺相比,本次采用的共氧化法工艺经济效益显著,综合生产成本较低,三废污染较少,是目前市场上较理想的环氧丙烷生产技术方案之一。
主要生产工艺 以石灰乳做皂化剂,经氯醇化工序,皂化工序及精制工序制得环氧丙烷 采用叔丁烷过氧化物为环氧化剂,依次经过异丁烷过氧化、丙烯环氧化和叔丁醇脱水等工序制得环氧丙烷
优点 路线成熟、流程简单、对设备要求低,基建投资低,无引起市场干扰的联产品 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经济效益较高;克服了氯醇法三废污染严重、腐蚀大和氯资源需求较大等缺点
缺点 污染较严重,设备腐蚀较严重,产成品醛类杂质含量较高 工艺较复杂,工艺流程较长,对设备要求较高
上述工艺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公用辅助设施及原材料,有效消化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所产丙烯及异丁烷,实现综合循环利用。
A、Indorama公司的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工艺由过氧化、环氧化和醚化三步完成。该工艺的主要过程如下:
在过氧化反化器内,保持温度 110~150 ℃、压力在 2.2~5.6MPa,用氧气作氧化剂,异丁烷发生如下反应:
B、叔丁基过氧化氢(TBHP)经浓缩后,在钼催化剂存在下与过量丙烯在多级环氧化反应器中进行液相反应得到环氧丙烷(PO)和叔丁醇(TBA)。反应条件为温度 80~130 ℃,接触时间为 0.3~2h,反应压力为 1.8~7MPa,催化剂浓度为 0.001~0.006mol/ mol叔丁基过氧化氢:
反应热用中间冷却器除去。反应物经闪蒸后分出丙烯, 液化后再循环使用。在环氧化反应中,叔丁基过氧化氢转化率可达 99 %以上。
C、经过纯化单元后,粗PO成为精PO作为产品外送;粗TBA成为精TBA,可送入下一工序作为 MTBE 的生产原料,也可以作为产品外送。
通过上述三步工艺,每吨PO产品联产MTBE的量可在2.7吨——3.2吨范围内灵活变动。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万华化学采用相同工艺并已投产的PO/MTBE项目可生产24万吨PO以及76万吨MTBE,该工艺下万华化学PO产能与公司相同,MTBE产能与公司接近,因此该工艺下PO与MTBE的产能配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该技术原由亨斯迈集团所有,国内仅授权给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该技术。2020年1月亨斯迈集团将该技术转让给泰国Indorama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系转让后首家国内授权生产项目。目前市场上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采用该技术生产环氧丙烷,整体运行效果符合预期。
“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采用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主要工艺流程包括主反应工序、精馏分离工序、尾气及甲醇回收工序。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技术成熟稳定,具备以下优势:操作弹性、原料适应性强、收率高、物耗低、原料单耗低、节能环保等优势。公司已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涉及专利技术许可及工艺包编制费、设计费等。
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是当今甲胺行业普遍采用的工业生产方法,上市公司兴化股份、华鲁恒升均采用这种技术。
公司已与泰国Indorama签署非独占和不可转让的技术转让合同,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支付协议价和所有技术援助费,除非因特殊事项导致提前终止,该许可永久有效。目前该项技术工艺包已交付至公司,公司已选聘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确保后续正常施工。
与公司现有氯醇法工艺相比,本次泰国Indorama工艺经济效益显著,综合生产成本较低,三废污染较少。目前市场上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采用该技术生产环氧丙烷,整体运行效果符合预期,因此,公司采用该项目技术具备可行性。同时,同行业上市公司多数采用购买外部技术的方式进行生产,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显著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主要工艺流程包括主反应工序、精馏分离工序、尾气及甲醇回收工序。公司已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涉及专利技术许可及工艺包编制费、设计费等,该专利技术许可转让期为永久。作为行业内的成熟工艺,已经过同行业公司多年生产实践,整体符合预期,不存在显著风险及不确定性。
针对技术风险的应对措施:①公司将不断强化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的技术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及人员培训。②提高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快速精准掌握募投项目涉及的工艺包,避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不确定的工艺技术风险等。
针对政策风险的应对措施:①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动态,分析国家政策对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适当调整经营策略。②如果在项目建设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重大改变导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会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应对政策风险。
(三)按不同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及规划产能情况,结合细分市场空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及市场占有率、竞争对手产能及扩产安排、意向客户或订单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消化措施
“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 环氧丙烷 27万吨 24万吨
2、结合细分市场空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及市场占有率、竞争对手产能及扩产安排、意向客户或订单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消化措施
世界环氧丙烷供需呈现紧平衡。2021年世界环氧丙烷产能和需求量分别同比增长9.8%和6.0%。世界环氧丙烷生产和消费主要集中在东北亚、西欧和北美地区,三地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82.7%,消费占世界总消费量的86.2%。2021年,东北亚地区环氧丙烷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41.9%,位居首位。
我国环氧丙烷的主要消费市场为聚醚多元醇行业,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其中聚醚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弹性体、胶粘剂和涂料等的重要原料,用途集中在家具、汽车、建筑和工业绝热等领域。
世界环氧丙烷产能相对集中,超过60%的环氧丙烷生产能力集中在前十位生产企业。陶氏化学公司为世界最大的环氧丙烷生产企业,其产能约占世界总产能的19%。其次是利安德巴塞尔工业公司,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11%;壳牌公司居第三位,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8%。
2022年,我国国内环氧丙烷产能约490.2万吨,产能有所增加。2022年,中国环氧丙烷规模生产企业200多家,从地区供应情况来看,环氧丙烷依然呈现出北强南弱的供应格局,北方地区供应商主要为吉林神华、方大锦化、发行人、万华化学等;南方地区的供应商主要为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甲基叔丁基醚,是一种无色、透明、高辛烷值的液体,具有醚样气味,作为汽油添加剂是生产无铅、高辛烷值、含氧汽油的理想调合组份。甲基叔丁基醚下游95%用于调和汽油,提高汽油的辛烷值,4%用于生产高纯度异丁烯、MMA、丁基橡胶等),其他用途比如医药、溶剂等占比较少,仅占1%。
2021年全球甲基叔丁基醚(MTBE)市场销售额达到了142.5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到19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4.8%(2021-2028)。地区层面来看,中国市场在过去几年变化较快,2021年中国甲基叔丁基醚(MTBE)市场规模达287.59百万美元。
2022年较2017年中国MTBE产量增速在15.83%,消费量增速在5.73%。产量增长主要是来自于独立炼厂、主营扩能及炼化一体化产能的扩张;需求增长则是来自于下游汽油产量增长推动。
2022年,全国MTBE产能2,415.50万吨,相比2021年增加55.5万吨,增幅2.35%。其中产能最大区域为山东地区,其次是东北和华东(不含山东,下同),再次是华南地区。
我国MTBE企业按性质划分主要分为大型央企炼厂和地方炼厂。目前,央企炼厂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为代表,装置总产能为546万吨,占比超20%,其中中石化旗下炼厂配套装置总产能为255万吨;中石油旗下炼厂配套装置总产能为231万吨;中海油旗下炼厂配套装置总产能为60万吨。地方炼厂和深加工企业装置总产能为1,690万吨,占总产能约70%,企业性质占比与2019年相比并未出现变化。
MTBE主要用作汽油添加剂,根据下游需求不同分为化工型消费以及调油型消费,其中化工型消费占比较低为5%,调油型消费占比较高为95%。MTBE下游需求直接受汽油市场波动的影响。目前,国内MTBE市场在行业发展周期中处于成熟期,产品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且不同生产厂家产品品质基本不存在显著差异,市场竞争相对充分。根据华经情报网数据统计2017-2022年我国MTBE产量在1,100万吨-1,350万吨之间,产能利用率维持在55%左右,MTBE企业开工率保持在50%左右。2017年至今国内MTBE企业开工率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根据华经情报网数据统计,国内MTBE表观需求量在2017年以来呈现上升态势,在高产能低开工率的前提下,国内MTBE产量基本与表观需求量保持相对持平态势,其中2022年受原油强势上涨以及外需增加等因素,出口量增加,国内表观需求量略有降低。
由前述可知,MTBE的产量和表观需求量在2018年和2019年基本持平,供需关系达到饱和状态,也正因为如此,2019年底以来市场上MTBE的平均开工率有所下滑,导致市场产量供应降低,产量与表观需求量之间又出现一定的缺口。2022年,产量有所增加,但由于下游行业经济环境不景气,表观消费量降低。
虽然MTBE的市场产能已经相对较高,但由于开工率和区域产能分布等原因,其市场产量和需求量之间并未出现严重的倒挂现象,MTBE也不属于国家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
根据《关于做好 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MTBE未被列入上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亦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
甲胺(CH3NH2)是一种属重要的有机中间体,它是农药、医药、国防化工、橡胶、制革、合成染料、化学纤维、表面活化剂、照相等工业的极其重要的原料。
工业上甲胺用甲醇和氨在高温下通不定期装有活性氧化铝催化剂的转化器来合成,产品包括一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混合物。其中,一甲胺主要用于农药、医药、染料、炸药和燃料、表面活化剂、促进剂等的原料;二甲胺主要用于橡胶硫化促进剂、皮革去毛剂、纺织工业溶剂、火箭推进剂等的原料,二甲胺最多用于高质量化纤溶剂和聚氨酯溶剂的生产;三甲胺主要用作消毒剂、天然气的警报剂、分析试剂和有机合成原料。
2018年以来我国一甲胺、二甲胺或三甲胺及其盐的总体进口量呈现出稳步下降的趋势,出口量呈现上升趋势。受到外部经济波动影响,以及国际贸易战、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的政策的影响,甲胺产量主要面向国内市场。
根据华鲁恒升2021年相关资讯,国内2021年甲胺有效产能约为90万吨/年,其中一甲胺有效产能10万吨/年、三甲胺有效产能26万吨/年、二甲胺产能约为54万吨/年。结合华陆设计院资讯,国内甲胺新规划产能约30万吨,均配套DMF装置,其中九江心连心10万吨(配套10万吨DMF,于2022年投产)、鲁西化工20万吨(配套20万吨DMF,已开始建设,预计2023年投产)。
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国内甲胺企业有效产能约为114万吨。下游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增长,需求量增加较大,甲胺市场一直处于相对高位运行。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及烧碱,目前尚未开展甲基叔丁基醚、甲胺产品的生产。截至2022年末,公司环氧丙烷产能为27万吨,市场占有率约为6%。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环氧丙烷年产能24万吨。该项目是公司在综合考虑产品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较高、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保障对核心优质客户的持续稳定供应等因素考虑,是经过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论证作出的决策。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均保持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平均超过90%,处于较高水平,下游市场需求旺盛。2019年-2022年,公司环氧丙烷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76,188.70万元、239,808.01万元、328,086.59万元和202,922.48万元,虽然2022年受产品市场价格的下滑导致2022年环氧丙烷收入下滑,但是2022年公司环氧丙烷的产量和销量均实现同比增长。
外部环境波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短距离供需关系,下游客户首选产品稳定、供应距离短的生产商。公司所在滨州地区周边下游需求商数量庞大。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系为应对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为满足下游大客户对产品及时、稳定供货的严格要求而规划的,新增产能规划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
公司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主要生产丙烯及异丁烷,为进一步降低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利用现有公用辅助设施,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24/74.2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达产后,公司可消化19万吨丙烯产能、80万吨异丁烷产能,实现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优化衔接,提供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致力打造千亿级的新材料、大化工产业集群,科技、资本联合孵化集群,内外融合、生生不息的人才智慧集群三大集群,建设产业高度协同的基础化工和电子化学品、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四大基地。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作为公司新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可充分消化公司合成氨产能,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甲胺作为生产N-甲基吡咯烷酮(NMP)不可或缺的原料,为后续公司扩大产业链深度和广度奠定原料基础,进而打造公司新能源产业基地。
外部环境波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环氧丙烷客户选择供应商时的影响因素,下游客户更倾向选择产品稳定、运输距离更近的供应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位于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中的滨州临港化工产业园区内,园区内化工企业较多,化学品运输配套能力较强,能够更好的满足滨州及山东周边的环氧丙烷客户的诉求。
关于新增的环氧丙烷产能,公司已与河北地区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某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主要约定:双方确认互为合作伙伴关系并予以长期保持,甲方(滨化股份)承诺乙方(合作对手方)为最重要的客户之一,优先安排乙方所需的货物并提供最优质的客户服务,保证有效的供应。乙方承诺甲方作为原料采购的最优选择,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与甲方签约。随着乙方聚醚产能不断扩增,计划在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丙烷装置投产后,新增PO采购量。根据前述合作意向书,上述三家单位拟合计采购发行人PO为20万吨/年,此采购量接近发行人新增PO产能的83.33%,对发行人产能消化发挥积极作用。
针对甲基叔丁基醚下游需求保持平稳的态势,为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甲基叔丁基醚产能顺利消化,公司与北京地区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作意向书,主要约定:除公司自用部分外,全部产品由此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包销。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产甲基叔丁基醚产能将得到顺利消化。
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10万吨甲胺产能,约占2022年底国内甲胺企业有效产能8.77%。一方面,甲胺作为重要的有机中间体之一,是农药、医药、国防化工、橡胶、制革、合成染料、化学纤维、表面活化剂、照相等工业的极其重要的原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预期可观。另一方面,甲胺是N-甲基吡咯烷酮(NMP)等下游工艺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原料,NMP 作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常用的溶剂和新型导电剂碳纳米管必备的溶剂,用量较大,根据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每1GWh锂电池生产需要1,700吨NMP,根据中商情报网数据,预计2025年我国锂电池出货量将超过1,805GWh,未来NMP市场发展前景广阔,进而促使甲胺市场需求量增长较大。此外,针对本次新增甲胺产能,公司与山东地区某化工企业(NMP优质企业)签署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书约定:此化工企业承诺滨华新材料作为原料采购的最优选择,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与滨华新材料签约,通过上述合作意向书约定,对公司甲胺产能的消化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及甲胺的产能具备一定合理性,且公司针对新增产能制定了完善的消化措施。
(四)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拥有38家控股子公司、13家参股公司,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控股关系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开发项目 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
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 环氧丙烷、二氯丙烷溶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二氯异丙醚、氯丙烯、顺式二氯丙烯、反式二氯丙烯、DD混剂、低沸溶剂、高沸溶剂、四氯乙烯、氢氟酸、环氧氯丙烷、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氢气、氯气、液氯、氮气、氧气、硫酸的生产销售;破乳剂系列、乳化剂系列(含农药乳化剂系列、印染纺织助剂、泥浆助剂等)、缓蚀剂系列、聚醚、六氟磷酸锂、甘油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塑料编织袋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制造;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2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否 否 否
3 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74.05% 工业盐、溴素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4 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78.18% 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5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6 山东滨化集团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7 山东滨化安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压力容器(仅限第一类压力容器和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压力管道元件(仅限AX级密封元件)的制造(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安全阀校验;标示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压力管道安装(按所持有有效资质证书核定的类别及等级经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8 山东滨化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及销售;蒸压粉煤灰多孔砖的生产及销售;七分砖生产及销售;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多孔砖的生产和销售;粉煤灰加气块、混凝土加气块、多孔砖、空心砖、轻质保温复合墙板的销售;新型建材原料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9 滨州滨化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安全咨询、安全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管理咨询、风险度信誉度的评价指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10 山东安信达检测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11 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97.50%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氢能源技术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氢气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高压气体运输设备制造,充装设备制造经营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12 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海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13 滨化技术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14 山东畅安物流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采购代理服务;金属结构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报关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15 海南滨化长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否 否 否
16 大晟芯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17 山东滨化海铭化工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18 滨化海跃(青岛)贸易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19 山东滨化聚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 滨化股份持股100.00%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20 山东滨州嘉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 东瑞化工持股100.00% 环保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备销售、工业水处理设施运营;异戊橡胶粉末、水处理剂、油田助剂的研制生产与销售;无锡防污漆、环氧树脂涂料、氯化橡胶防腐涂料的生产、销售;易燃液体:环氧富锌底漆、丙烯酸漆稀释剂、环氧防腐漆、环氧漆稀释剂、有机硅漆稀释剂、有机硅耐高温漆批发(禁止储存);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21 山东滨化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海源盐化持股100.00% 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品、不含监控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22 山东滨化海源水产有限公司 二级 海源盐化持股100.00% 一般项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转基因水产苗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23 山东滨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100.00%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24 山东滨华液氢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100.00%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否 否 否
25 山东滨华氢能技术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100.00%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26 唐山舜泰谦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51.00%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27 山东滨化滨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100.00% 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28 山东滨化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100.00%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29 山东中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100.00%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30 山东氢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100.00%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31 唐山瑾诚泊谦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滨华氢能源持股80.00%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32 滨州滨化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级 滨化技术持股100.00%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34 山东新鼎成技术发展有 限公司 二级 山东滨化聚禾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持股6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 财务咨询;税务服务;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35 山东齐晟海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级 滨化技术持股100.0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36 山东滨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级 滨投新能源持股100.00% 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37 山东中和光伏发电服务有限公司 三级 滨化储能持股100%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38 山东滨华光伏发电服务有限公司 三级 中和储能持股100%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39 PT BEFAR EVERTRUST INDONESIA 三级 EVERTRUST持股99% 烧碱、环氧氯丙烷、聚氯乙烯、氯乙烯、二氯乙烷、氯化钙、盐酸等基础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否 否 否
40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10.00%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否 否 否
41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参股 滨华新材料持股30.00%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计量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42 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99.26%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43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49.00%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44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49.00%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45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30.00% 液化天然气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提供设计、安装、维修、保养及其他与燃气相关的服务或辅助业务(不含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46 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17.50%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47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9.93%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否 否 否
48 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6.00%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否 否 否
49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滨化股份持股5.00% 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50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 滨华氢能源持股32.73%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汽车配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氢气、液氧的生产和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51 优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参股 滨华氢能源持股11.64%;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16%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否 否
52 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 参股 滨华氢能源持股15.47%;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9.46% 制氢设备制造;制氢站设计、制氢设备安装、制氢设备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的有效期限以其行业审批的有效期限为准 否 否 否
注1:除上表列示的参控股子公司外,由于发行人与曾经的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在经营方向存在重大分歧,自2016年初已经失去对其的实际控制,因此自2016年度起不再将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其不存在房地房开发业务。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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