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乐弟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轻型汽车新车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新车将不能在武汉上牌。
“国六”排放标准分6a和6b两个标准,6a是“国六”过渡阶段排放标准,6b是“国六”最终实施的排放标准。
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于2021年1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
2020年7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轻型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要求。2021年1月1日起,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轻型车辆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要求。
(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一般来说,家用的小车都属于轻型汽车,此外还有轻型货车、轻型客车等。
M2类车: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载客汽车。
2020年7月1日起,在武汉市办理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城市车辆(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要求。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武汉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在武汉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汽车应符合6b阶段标准要求。
●国产车辆: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信息须均为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进口车辆: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和生产一致性证书信息须均为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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