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盖满京华19楼一般只需要提供车主姓名和车牌信息就可以查询得到,但这招并非都管用,如果车辆换到外面的修理厂保养维修就比较难查询了。
通过电话可以查询所有车辆保险的明细,还可以购买保险,这是现在许多人都使用的方法。打电话查询汽车投下保险和查询车辆保险的情况是相当方便和快捷的。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基本都实现信息共享,哪怕换了保险公司或者换了车主,只要车架号不变,依然存在相应的记录。
现在网络已经普及,全国的4S店维修保养跟出险记录都是全部联网的,很多人就已经通过网络查询汽车保险明细,像千汇查。只需要在支付宝搜索:千汇查,上传行驶证或输入车牌号,就可以知道车辆历史中出险次数,理赔金额,维修更换配件,是否为事故车、火烧车、水泡车、事故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出险记记录等等,所有数据一查便知,方便快捷。
握了30年方向盘的老驾驶员老韩最近蛮窝火,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他是次要责任,法院也承认交警的这个认定没问题,但在具体赔偿上,却要按照老韩全责来算。
听起来似乎老韩有点冤,但是,让老韩说不响的原因是出车祸的那天正好他的车子处在交强险到期还未续上的“空当期”。
车祸发生在去年8月5日晚上9点,老韩以40码的速度过一个绿灯时,迎面过来辆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似乎是看到协警想逃,结果摩托车一头撞上了老韩的小客车,摩托车手倒地受伤,老韩是个厚道人,把他送到了医院。
事后,交警认定,这起事故摩托车手是主责,老韩承担次要责任。按理说,这个责任比例同时也代表了相应的赔偿比例。
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此后摩托车手把老韩告了,要求医疗费、伤残费等由老韩全额赔偿。
令老韩更没想到的是,原告的诉讼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原因就在于老韩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期,没有及时续保”。
法官解释,正是因为老韩的车在事故发生时没有买交强险,所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不分责任地由老韩方面赔偿,赔偿的具体额度则按交强险相应的限额范围来赔。
很多车主给爱车买完保险后,就将保单锁在抽屉,不仔细阅读条款,也不留意汽车保险到期的日子。时间一长,就忘记了续保的日期。铨先生就是这类车主,09年买了一辆轿车上了车险后,10年12月份,他驾车发生事故,当他拨通保险公司电话才得知,自己的汽车保险过期了,保险公司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因此,那次的损失只能由铨先生自己掏腰包买单。其实现在车险市场上这种车险脱保的现象很多,不少车主的车险马上要到期了甚至汽车保险过期很久了,可就是迟迟不办理续保手续。车主们对“脱保”背后隐藏的风险知之甚少,或是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种侥幸心理实在不可取,如果在脱保期出险,一切损失都得车主自己担负。为何汽车保险过期了,车主迟迟不续保?车险已经到期,车主不予理会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第一个原因是,车主投保时没有留意保单到期时间,忘记了投保的具体日期,结果错过了规定的续保期限;第二原因,就是车主事务比较繁忙,觉得抽不出时间去续保;第三个原因,有部分车主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在上一年度没出过险的车主,认为自身驾驶技术不错,拖几天没有事,便没有及时续保。汽车保险过期后出险,后悔莫及不少车主续保不及时,使得爱车汽车保险过期后处于“裸奔”状态。
“脱保”超过一定期限后再续保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浮,而提前续保则一般会有一定优惠。许多车险在“脱保”时间超过一个月,由于可能带来事后投保的道德风险,因此费率会上福而且像交强险这个险种,车主如果不及时投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旦查出还会扣留车辆至依法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此外,“脱保”后再续保还须重新验车,增加了投保手续。
除了面临费率上竿重新验车等繁琐事宜,脱保更大的风险在于爱车完全没保障,一旦出险,有可能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车主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觉得没有那么巧,一年都没出险怎么会刚好在“脱保期”发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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