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f滤头为规范出租车停车秩序,方便出租车司机定点停车上下客和乘客定点候车,北京市近年来在重点商业区、大型交通枢纽等地区集中施划了出租车专用停车位。挂有顶灯的出租车停靠在出租车专用车位上合情合理,如果有私家车占用出租车位将会被罚,也成为了大家默认的事儿。
近日,有网约车司机在“北京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询问证照齐全的网约车停放在出租车位上是否会被罚?网约车如今已经成为了市民出行重要的一部分,其性质如何定义?能否停在出租车专用车位上呢?请听北京交通播记者苏宁的报道:
下午3点多,西城区西单大悦城附近的一处出租车扬招站内,司机朱师傅正停在出租车专用停车位里等待客人。当记者询问网约车能否在这里停的时候,朱师傅说:
朱师傅:网约车不能停吧?这个应该就是出租车停车上下客的地方,像我们这种带顶灯的,外观一看就知道你是出租车,没有出租标志的怎么能叫出租车呢?
记者随后走访了东城、西城、朝阳的多个出租车扬招站,随机采访了近10名出租车司机,大家都不认为网约车可以在出租车车位里停靠。
在朝阳区的一处扬招站里,记者看到十多个蓝色实线施划的出租车停车位内只有1辆黄蓝相间的出租车。剩下的车位里有3辆大巴车、3辆京B开头的贴着首汽约车标志的汽车,还有5辆外观上没有任何标识的车辆。记者走近一辆有司机的小车后询问得知,该辆车属于正规网约车。
记者也询问了两位网约车司机,他们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并表示,自己的行驶证上写着车辆使用性质是“预约出租客运”,也属于出租车范畴。
司机1:因为我是双证的网约车司机,有时候停在出租车位上出租司机就会过来说这是京B出租车停的地儿,后来我就让我朋友用他手机拍个照片举报违章看看过不过,举报完了后显示不通过。
司机2:去年停在出租车车位里边后过了一个星期左右查到了违章信息,然后我就去交通队拿着我的行驶证、车证试着去处理去,后来交警就把处罚撤销了。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出租汽车上下站、出租汽车停靠站为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地点,其他车辆不得占用。社会车辆如违反规定,处罚200元。那北京市是否允许网约车停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位呢?记者发函询问了北京市交通委,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北京市交管局官网的局长信箱中,交管局则曾在去年4月份回复市民的提问曾表示:网络预约出租客运汽车需满足行驶证及机动车档案内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络预约出租客运汽车属于出租汽车范畴,依法可以使用出租车上下站临时停车上下乘客,或者使用出租车停靠站停车待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图片来源于政府网站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城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分院院长赵一新分析说:
赵一新:现在我们的出租车有两大类,一类是巡游出租车就是挂顶灯的那种,另外一类就是网约出租车。它叫出租车专用停车位,从定义上来看我觉得应该网约出租车也是可以使用的。之所以有争论可能就是正规的网约出租车是没有清晰的标识的,对违停的执法或者说私家车的一些停放会带来一定的干扰和误导。
赵一新:如果有交管部门的后台记录的,其实当时就可以屏蔽掉不开罚单。如果有辅警在路上巡视贴条的那种,每个人都手持查询设备可能不一定好实现,他可以上传以后让平台过滤。虽然纸面上开罚单了,但是后续平台上可以不再记录,这也是一个可以变通的方法。
赵一新也提出,鉴于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都有停车等客的需求,城市出租车停车位也应加大供给力度,科学引导。
赵一新:现在路边停车的管理越来越到位了,其实路边还是空出了很多可以施划出租车停靠点的地方。我觉得一个是在规划上面更多地考虑具体的需求多施划一些。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如果在扬招站的停放上有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还是因为网约出租车是没有标识的,肉眼直接看确实是没法判断,后期也得想办法看能不能消除这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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