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路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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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0 12:36:10 | 【字体:小 大】 |
挪威世界选美小姐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按照其最高设计车速等规定属于非机动车,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温馨提示:车辆所有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到本市任意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车辆登记注册业务。
对于2018年11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内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标识。
答案是否定的!市场上销售的电力驱动且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轻便摩托车就容易鱼目混珠。
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因此: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的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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